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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区别是什么?葉國鳳律師為您詳細解答!💼

发布时间:2025-04-16 06:25:43来源:

在勞動法中,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是兩個容易混淆的概念。簡單來說,用人单位是指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方,通常為企業或機構,負責支付工資、繳納社保等。而用工单位則是實際使用勞動者完成工作的單位,通常是將業務外包給第三方的情況下出現的角色。💡

例如,一家公司(用人单位)將清潔服務外包給清潔公司,那麼清潔公司的員工雖然為該公司提供服務,但他們的勞動合同是在清潔公司簽訂的,因此清潔公司才是真正的用人单位,而該公司則是用工单位。🤝

了解這兩者的區別對于維護勞動者權益非常重要!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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