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号将财税45号第二条废止】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2号),明确废止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5号)第二条相关内容。这一政策调整对企业的税务处理和财务规划产生了重要影响。
此次废止的财税45号文第二条主要涉及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原条款对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资产损失进行了具体说明。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税收征管体系的不断完善,该条款在实际执行中逐渐显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因此,82号公告决定将其予以废止,以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税收管理需求。
一、政策背景
财税45号文发布于2013年,当时旨在规范企业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行为,防止企业虚增损失逃避税收。但随着时间推移,部分条款在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上存在争议,尤其在资产损失认定标准、申报流程等方面,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负担。
为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国家税务总局通过82号公告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清理和优化,体现了“放管服”改革的精神。
二、政策变化对比表
| 项目 | 原财税45号文第二条内容 | 82号公告后的变化 |
| 涉及条款 | 财税〔2013〕45号第二条 | 废止 |
| 主要内容 |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在年度终了后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 不再适用该条款,相关事项按现行规定执行 |
| 执行依据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 | 仅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82号) |
| 影响范围 | 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资产损失扣除 | 企业需根据最新政策重新核算和申报 |
三、对企业的影响
1. 简化申报流程:废止原条款后,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时不再需要严格按照财税45号文的要求进行操作,减少了不必要的程序。
2. 提高透明度:新的政策更注重合规性和真实性,有助于企业规范财务行为,避免因误读政策而引发的税务风险。
3. 增强灵活性:企业在处理资产损失时,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最新的税收政策灵活应对。
四、建议与提示
- 企业应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确保在税务处理上符合最新要求。
- 财务人员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特别是对政策变化的解读,以便准确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
- 对于历史遗留的资产损失问题,建议企业主动梳理并咨询专业税务机构,避免后续风险。
结语:
82号公告的发布是税收政策不断优化的重要体现。通过废止财税45号文第二条,不仅提升了税收征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也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加清晰和稳定的政策环境。企业应积极适应政策变化,合理规划税务安排,实现合规经营与稳健发展。


